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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省级畜禽屠宰标准化厂创建工作
2023-12-07 17:18:30 成型类产品

  2015年7月,我省印发《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在全国率先实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要求企业在厂区建设和环境、设施设备、屠宰工艺、检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无害化处理、产品运输、台账记录、“两员”(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屠宰技术人员)要求10个方面64个关键项进行达标建设,截止2017年底,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累计投入资金7.4亿元,81.7%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完成达标建设。

  2017年5月16日,原农业部在山东临沂召开畜禽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会,全国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真正开始启动。我省承德丰鑫实业有限公司被定为第一批试点企业,投入资金120余万元进行标准化改造,并总结出“一二三四五六”标准化建设模式,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

  为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开展,2017年10月,原农业部在陕西渭南举办全国生猪屠宰厂标准化建设现场观摩研讨培训班,2018年5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动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开展示范厂创建,进而带动标准化建设不断深入。为落实农业农村部要求,6月15日,河北省农业厅印发《河北省省级畜禽屠宰标准化厂和国家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创建实施方案》,决定在继续推进生猪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开展省级畜禽屠宰标准化厂、国家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创建工作:

  2018年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达标企业达到85%以上。按照质量管理制度化、厂区环境整洁化、设施设备标准化、生产经营规范化、检测检验科学化、排放处理无害化的总体要求,2018年建设15个省级畜禽屠宰标准化厂(以下简称“省级标准化厂”)(其中生猪10个、牛羊鸡5个)。创建5家以上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以下简称“国家示范厂”)。

  一是依法取得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环保合格证明文件;二是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近两年无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三是近两年未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未出现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疫情;四是上年度猪屠宰量25万头以上、牛屠宰量1万头以上、羊屠宰量40万只以上、鸡屠宰量1000万羽以上。

  参加国家示范厂创建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应是省级标准化厂。创建条件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和《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规范》要求,加强从生猪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并达到以下要求。

  1.质量管理制度化。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制定生猪屠宰全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生猪入厂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等风险物质检测、屠宰工艺流程质控、产品出厂、无害化处理、人员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有效开展内控制度实施效果评价,并采取对应的纠偏措施。二是制度落实到位,所屠宰生猪大多数来源于屠宰厂自有养猪场和(或)签约养猪场,严格落实生猪入厂到产品出厂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三是追溯记录可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完备的记录制度和追溯体系,及时、规范、真实、准确地记录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确保从生猪进厂到产品出厂各环节有效追溯。

  2.厂区环境整洁化。一是选址合理,选址和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远离受污染水体和污染的地方。二是建设规范,屠宰车间布局与建设应当符合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三是门面整洁,厂区干净,道路和场地硬化,绿化到位。四是环境卫生,生产区与非生产区划分明显,清洁区与非清洁区严格分隔,人流物流互不干扰,垃圾、废弃物存放与处理符合有关要求,厂区定期除虫灭害、清洁消毒。

  3.设施设备标准化。一是布局合理,设有待宰、隔离、急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厂区和车间的设计布局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空间和面积满足生产规格要求。二是设施完善,配备给排水、清洗消毒、温度控制、通风、照明、仓储等基础设施,以及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施、检疫检验设施、无害化处理设施、安全生产设施,做到合理安装、运转正常。信息化体系健全,建立视频追溯监控系统,安装在线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县级以上监管部门联网运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实现电子出证。三是设备达标,配备符合规定标准的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4.生产经营规范化。一是工艺合理,屠宰生产线各环节运行协调顺畅,屠宰全过程屠体、胴体、肉品和副产品不着地。二是操作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开展屠宰操作和肉品品质检验操作。屠宰过程符合肉品质量和卫生管理要求,实施有效的微生物污染、化学污染和物理污染控制。三是品牌经营,创建自有肉类品牌,具备分割包装等深加工能力,配有专用的肉品运输车辆,具有完善的产品营销售卖渠道和肉品配送体系。四是消毒彻底,屠宰、检验过程中使用的器具、设备,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进行清理洗涤消毒。

  5.检测检验科学化。一是装备齐全,建有一定规模的检测检验实验室,配备常用检测检验设施设备,使用药剂安全存储、定期更新,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理化、生化及兽药残留检测检验能力。二是体系健全,推行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根据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风险状况开展检测检验。具备完善的以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为核心的肉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依照国家规定开展“瘦肉精”、水分含量等相关项目检测。三是人员合格,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且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6.排放处理无害化。一是流向科学,生猪屠宰厂副产品及废弃物流向不对产品和周围环境能够造成污染。二是排放达标,污水、废气等污染物排放指标符合环保要求。三是处理无害化,严格按标准对污物、废弃物、病害猪及病害产品做无害化处理,处理方法规范,防止散布病原、污染环境。

  符合省级标准化厂条件的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自愿申请参加省级标准化厂建设,经县级农业(农牧)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至省农业厅。准备相关文档、影像等资料,并开展自评。自评合格后,相关屠宰厂撰写省级标准化厂自评报告,填写省级标准化厂验收申请表,逐级上报至省农业厅提请验收。省农业厅按照《省级标准化厂验收评分细则》组织验收,达到90分以上的,颁发证书、标牌。从省级标准化厂中遴选5家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申报创建国家示范厂。

  通过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厂验收的企业,省农业厅择优推荐申请国家示范厂。创建国家示范厂的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规范》《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验收标准》要求开展相关建设完善工作,准备相关文档、影像等资料,并开展自评。自评合格后,撰写国家示范厂创建自评报告,填写国家示范厂创建验收申请表,逐级上报至省农业厅提请验收。省农业厅及时组织验收组按照《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将验收结果和相关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将组织对各地申报材料来形式审查,必要时开展现场抽查核验,召开专家评审会议拟定示范厂建议名单,在全国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农业农村部按程序报批后,统一发布示范厂名单,并颁发示范厂证书和标牌。

  通过省级标准化厂、国家示范厂创建,引领带动全省屠宰行业逐步的提升标准化水平,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进而为肉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支撑。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